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2日
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2年聘用的“徐州博远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已满三年。根据本行《章程》规定,参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要求,经本行股东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用“江苏中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行提供未来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