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7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开展信息披露建设工作的通知》(银监办通〔2007〕192号)对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现将《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报告如下:
按照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和《信息披露制度》规定,本次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本行法定名称:“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955.20万元,注册地:江苏省丰县人民中路9号。成立时间:根据苏银监复〔2013〕44号文件,本行于2013年2月1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批准,由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2月4日领取金融许可证,证书号:B1468H232030001。2013年2月19日经江苏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7年4月25日“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9132030006189225X5,现法定代表人:李家尧。
根据本行2018年6月12日股东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丰县农商银行2017年度股金分红方案及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报告》的决议,配股1555.20万股,配股后的注册资本由32400万元变更为注册资本33955.20万元,并于2018年9月21日取得注册资本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根据本行2019年6月26日股东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丰县农商银行2018年度股金分红方案及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报告》的决议,配股1358.21万股,配股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注册资本35313.41万元,并于2019年8月15日取得注册资本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行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结算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客服电话:96008(省联社),投诉电话:0516-89222642、0516-89221599。
截至2019年12月末,本行拥有员工539名,总行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稽核部、信贷管理部、普惠金融部、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内控合规部、财务会计部、科技信息部、运营管理部、监察室、安全保卫部、金融市场部、电子银行部等15个部门,其中审计稽核部为董事会下设部门,其他为行长室下设部门。下设分支机构37家,其中:营业部1家,支行35家,分理处1家,网点遍布城乡。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本行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行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行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行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行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三)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增值税额 | 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额 | 2% |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债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根据《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3)根据《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44号文《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 营业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上述税收优惠事宜,本行已向丰县税务局报备。
(四)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及注释见附件
2019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见附件内容:
1.丰县农商银行2019年度审计报告;
2.丰县农商银行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3.丰县农商银行2019年12月31日业务状况表;
4.丰县农商银行2019年12月31日利润表。
三、风险管理信息
(一)风险管理概述
本行从事的银行等金融业务具有各种类型的风险,通过持续的风险识别、评估等方法来监控各类风险。本行业务经营中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其中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确保在合理的风险水平下安全、稳健经营。
董事会负责制定整体风险管理战略,监督本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并评估全行总体风险;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并推动执行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程序;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等部门共同构成本行风险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执行各项风险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行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环境进行独立的复核。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行到期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担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对公业务、对私业务及资金业务(包括债权性投资)之中。
本行对包括授信调查和申报、授信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监控和不良贷款管理等环节的信贷业务全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并参照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制定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管理贷款信用风险。客户经理负责接收授信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评估申请人和申请业务的信用风险。本行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在综合考虑申请人信用状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和保证情况、信贷组合总体信用风险、宏观调控政策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等各种因素基础上,确定授信限额,结合国家宏观调控趋势,加强信贷业务的政策动态指引和行业差异化管理,不断提高全行贷款结构分布的合理性。客户经理负责实施贷后的定期和不定期监控。对不良贷款,主要通过(1)催收;(2)重组;(3)执行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方追索;(4)诉讼或仲裁;(5)按监管规定核销等方式,对不良贷款进行管理,尽可能降低本行遭受的信用风险损失程度。对资金业务(包括债权性投资),本行对涉及的同业及债券发行主体实行本行统一审查审批,并实行额度管理,通过谨慎选择同业、平衡信用风险与投资收益率、参考外部信用评级信息、审查调整投资额度等方式,对资金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管理。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没有足够资金以满足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存款人提前或集中提款、借款人延期偿还贷款、资产负债的金额与到期日错配等。
本行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本行集中管理。金融市场部负责对全行人民币资金运作,清算中心对全行资金头寸进行管理,财务会计部对日常流动性风险进行监控。在预测流动性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流动性管理方案。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i)保持负债稳定性,确保核心存款在负债中的比重;
(ii)设置一定的参数和限额监控和管理全行流动性头寸,对全行流动资金在本行集中管理,统一运用;
(iii)保持适当比例的现金及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同业往来、流动性高的债权性投资,参与公开市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运作,保证良好的市场融资能力;
(iv)建立流动性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出现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及其他价格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银行账户中。风险管理部作为专职管理部门,对本行的市场风险实施集中管理。本行已经初步建立了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制定了市场风险管理的流程和报告机制。银行账户反映本行非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负债。本行银行账户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是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是本行对银行账户市场风险进行评估与计量的主要手段。敏感性分析是假定只有单一变量发生变化时对相关市场风险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只能提供有限的市场风险信息。
(五)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使金融机构收益(损失)不确定的可能性。利率市场化以后,利率风险应该是本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在商业银行负债和资产利率敏感性不相匹配的情况下,利率变动会对银行净利差收入产生影响。本行存款中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占了相当的比重,而贷款中,短期贷款则占了绝大多数。这表明,本行利率敏感性资产大于利率敏感性负债,本行存贷款利差会有缩小的趋势。在以利差收入为本行主要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利率的下调会对本行的净利差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六)操作风险
针对操作风险,本行2019年实施了以下应对措施:
6.1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防范操作风险。
6.1.1 整章建制,健全机制
2019年,本行对2018年末全行486个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废止,废止制度311个,修订新发制度321个,对制度部分环节的职责和流程进行了优化及补充,规范了各岗位业务操作,增强了制度的适应性和约束力,强化了案件风险防控能力。其中包括修订完善《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制定科学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划分明确的风险管理职责,把操作风险的管理纳入到全面风险管理系统中,实现对操作风险的量化管理,最大程度减少操作风险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操作风险损失。
6.1.2 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本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董事会对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负最终责任并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其职能;监事会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负有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领导全行操作风险具体管理工作;合规管理部门作为操作风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部门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牵头部门,负责各类风险的统筹管理工作;各业务条线作为操作风险责任部门,具体管理条线运行操作风险和本部门操作风险,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负直接责任。各条线职责明确,各司其职,从源头上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为保障本行业务经营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2 加强管控能力,防范操作风险。
6.2.1 提高法律性文件审查质量
一是打造专业化法律审核团队。充实具备法律知识背景人员,结合现有专职合规人员的实际,设置法律事务A、B岗,通过“背靠背”审核,讨论确定出具审核意见;二是加强专业培训。对法律事务岗人员定期外出培训,接受新的知识、新的法律规定,提升业务水平,出具高质量的审核意见;三是依靠系统提质增效。在合规管理系统增加法律性文件审查功能,将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借助系统实现全流程管理,既能提高效率又能提高质量;四是组织召开合规审查联席会。定期组织专兼职合规代表及部门负责人就合规审查中存在的问题讨论交流,各抒己见,共同提高审查质量。
6.2.2 开展新机构、新业务、新产品的合规管理
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原则,针对业务条线推出的新业务、新产品应充分做好风险点梳理和评估,对其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充分审核、论证,努力排除因新业务、新产品推广而可能产生的合规风险。
6.2.3 做好合规风险提示和合规咨询工作
针对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中潜在的合规风险隐患,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室、中心及支行发出提示,做到提前预防。同时搭建由单位负责人、专兼职合规代表参与的合规管理群,借助该平台,内控合规部实现合规咨询问题零等候,快速解决日常工作管理中的合规问题。
6.2.4 优化信贷架构
一是分出信贷前中后台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促进信贷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各类风险的有效防控。成立阳光信贷调查中心,实现对新增贷款的准入关把控;成立授信审批中心、用信审批中心进行授用信业务的再次风险防范;成立不良资产经营部对不良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对信贷业务进行划分,成立房产按揭中心,按揭业务制定专门支行办理,其他支行回归本业,结合原有的中小企业部、小微贷中心、支行,将全县业务划分为企业贷款、按揭贷款、经营性贷款三类,对信贷业务实现专业化管理。二是加强授用信审批管理。上收借新还旧贷款用信审批,加强借新还旧贷款用信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做好信贷业务授信审批保障,提高独立审批人审批权限,减少授用信审批中间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客户经理的业务指导,提高提交授用信审批资料质量;明确支行提交授用信审批资料标准,制定处罚细则,提高客户经理对审批资料的重视;对于提交审批中发现的原则性问题,严格处罚力度,按月向合规部报送违规处罚清单,提高客户经理对提交授用信审批信贷资料合规性的重视。
6.3 开展各类排查,防范操作风险。
6.3.1 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活动
2019年根据《丰县农商银行2019年案件风险排查实施方案》,本行全年检查立项总数14个,2019年实际进场项目14个,完成率100%。其中信贷类2个,票据类1个,柜台、会计结算类4个,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类1个,其他类6个。覆盖运营、信贷、资金、电子银行、员工行为、安保等业务条线所有领域。检查业务笔数共计 55,215笔,业务金额共计 290,908.64万元,查出问题笔数508笔,问题金额1,313.18万元。按照《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记分(积分)考核办法》进行违规记分,并扣减相应合规绩效。14个检查项目,共对违反信贷制度规定、内部管理及安全保卫等制度的员工问责230人次,扣减合规绩效7.22万元,同时建立问题整改问责台账,跟踪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6.3.2 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
制定《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台账》。为加强员工行为的管理,年初,根据《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印制《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台账》,涵盖员工行为排查责任状、单位负责人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职责、员工异常行为的主要表现、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监管政策及制度文件学习记录、员工工作表现方面的异常行为、“十种人”排查、员工座谈会会议纪要、员工谈心谈话记录、员工家访记录、客户回访记录、员工异常行为线索移办单等十二项员工管理内容,借助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台账,帮助各单位负责人明确管理责任、排查重点,强化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与监测,了解员工“八小时”内外生活情况,全面掌握员工的异常行为,防范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
6.4 加强各类培训,防范操作风险。
6.4.1 开展业务合规性培训
2019年开展运营条线业务与技能培训共计18次,一是组织内训师进行培训共计10次,主要开展了新员工入职培训,春节结对帮扶人员业务培训,厅堂服务营销培训,STM操作与管理、现场实操培训、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培训,内部人员警示教育培训,省联社产品巡讲转培训等业务培训;二是外聘公司对柜面人员开展现金、证件、票据识假专题培训和柜面操作风险防范与反洗钱操作实务培训。三是参加省联社工作会议共计5次,主要包括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省联社产品巡讲、现金管理工作部署、反洗钱工作视频会议;组织2名委派会计参加新晋运营主管培训;四是部门负责人、反洗钱专员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2019年徐州反洗钱工作会议。通过开展各种培训,柜面业务操作得到规范,内部人员的识假水平得到提升,反洗钱、现金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6.4.2 开展案件警示教育培训
根据《江苏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方案》(苏信联发[2019]71号)文件要求,7月3日,本行召开信贷条线合规案防警示教育培训;7月5日,本行召开运营条线合规案防警示教育培训;7月11日,聘请县纪检委张丰雷同志对全行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培训专题会;同日,聘请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李敬超对部室经理、支行行长、信贷副行长(信贷组长)就司法案例及诉讼执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培训。通过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范风险的防控长效机制,以案为鉴、以案代训、以案促改,教育从业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存底线,切实规范本行经营行为,促进本行业务不断健康发展。
6.5 创新宣导方式,提升风险意识。
6.5.1 加强合规学习,加强员工素质培养
一是下发学习通知,规范制度文件学习。年初下发了《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加强制度文件及监管法规学习的通知》规范全员学习机制;二是梳理省联社下发的《法律合规手册》、《产品手册》、《案防工作手册》、《监管处罚案例汇编》挂至内网,及时将监管政策传导到基层;三是按月下发合规学习内容,要求员工每月学习不少于2次,撰写学习笔记,了解和熟知自己岗位的风险点,约束自身行为,明确学习不达标的要参加本行组织的合规考试,形成以制促学,以学促考,以考促进的常态化学习机制;四是创新合规宣导方式,利用农商行微信群每日宣传一条合规文化警句、一条员工禁令或一条法条,每周分享一个违规案例,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培训,每季开展一次合规测试,通过宣教员工禁止性行为,分享法条和典型违规案例,定期开展培训学习与合规测试,深入灌输“合规创造价值,违规接受惩罚”的思想意识,增强员工合规观念。 截至12月末,已利用微信群发送每日警句240余条,分享违规案例33期。
6.5.2 持续开展“一把手”讲合规活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徐州监管分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银行保险机构“一把手”讲合规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本行制定并下发《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一把手”讲合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合规工作小组,明确活动时间、活动形式、活动频次和责任主体,将“一把手”讲合规活动作为推动合规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与业务经营、合规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2019年3月27日、7月8日、8月14日董事长分别召开三次“一把手”讲合规活动,要求全行干部员工深入领导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识别经营管理各环节风险控制点,杜绝管控盲区,严格风险防控,夯实内控操作警戒线,提升内控能力,优化管理配置,提升三道防线风控水平,真正实现合规经营;2019年7月12日、10月11日李艳明行长分别开展两次“行长讲合规”活动,强调强化内控管理,提升合规案防水平的重要性,要求全行干部员工继续开展合规宣教活动,筑牢员工合规意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6.5.3 举办“守规矩促合规助力稳健银行建设”合规知识竞赛
为进一步提升全行员工合规意识,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构建“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理念,营造全员合规的良好氛围。本行于5月30日举办“守规矩促合规助力稳健银行建设”主题知识竞赛活动。本行领导班子成员、部门经理、支行行长、各支行(部门)专兼职合规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活动。通过开展竞赛活动,增强员工合规意识,真正做到“明制度、知敬畏、守底线”。
6.5.4 开展“双随机”合规考试活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徐州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徐州市银行保险机构“双随机”合规测试工作质效的通知》和《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双随机”合规测试活动方案》工作要求,本行开展“双随机”合规测试活动。按信贷、运营、机关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四个条线对全行员工进行“双随机”合规测试,参考率100%,平均成绩81.9分。通过合规测试以学促防、以学促改,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责任管理,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完善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案件防控风险隐患,真正将依法合规融入日常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因合规意识淡薄、合规知识欠缺引发的案防风险隐患。
四、公司治理信息
(一)公司治理情况
2019年本行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分别为6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第八次会议和10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12项和6项议案并形成有效决议。
全年董事会共召开4次例会、1次临时会议,共听取或审议事项90项,形成决议65项。具体为:2月15日召开的二届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23项议案,形成23项决议;6月12日召开的二届十六次会议,听取6项报告,审议17项议案,形成17项决议;8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3项议案,形成3项决议;9月27日召开的二届十七次会议,听取11项报告,审议12项议案,形成12项决议;11月21日召开的二届十八次会议,听取8项报告,审议10项议案,形成10项决议。
全年监事会共召开4次例会,共听取或审议事项37项,形成决议9项。具体为:2月15日召开的二届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5项议案,形成5项决议;6月12日召开的二届十五次会议,听取5项报告;9月27日召开的二届十六次会议,听取11项报告,审议3项议案,形成3项决议;11月21日召开的二届十七次会议,听取12项报告,审议1项议案,形成1项决议。
(二)股东及股权变动状况
2019年9月启动增资扩股工作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省联社、监管部门和人行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成功引入2家地方国资公司和5家省内农商行来本行投资入股,提升资本实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至2019年末,增资扩股方案和7家投资者入股资格先后获得省市银保监分局批复;2020年1月证监会将核准本行定向发行股票事项;在变更注册资本获得银保监分局批复后,募股资金将全部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经营指标均能够达到监管要求。
增资扩股完成后,本行股本总额在原35313.408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5300万元,达到70613.408万元,其中自然人股13279.2572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8.81%(其中:职工股3220.5313万元,占比4.56%);法人股57334.150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1.19%。本次增资扩股股东入股资格和持股比例均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本行已根据《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全部股份委托江苏股交中心予以集中登记托管。
(三)党的领导方面
2019年本行坚守初心使命促发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高度的政治感、责任感、使命感,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发挥统领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切实发挥“把方向、谋战略、抓改革、促发展、控风险”的统领作用,形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决策程序,通过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有效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通过抓好党建工作,持续完善党委统筹下的公司治理分工协作机制,巩固提升党委“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保落实”核心地位,畅通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沟通协调机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重大问题党委研究前置,经过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或高管层决策,使党的政治优势成为本行合规经营的坚强组织保障,始终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开拓进取、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主题教育,全面融入发展大局。2019年6月20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全面掀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热潮。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建设融入改革发展大局。“七一”前夕,本行“融入区域化党建,共创大党委格局”案例被评为全省农商行基层党建工作“优秀创新案例”。
(四)董事履职情况
董事会是本行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本行董事共11人,其中执行董事3人,股权董事6人,独立董事2人,各位董事任职均符合银监部门和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2019年末,李家尧、李艳明、李荣奎3名同志为执行董事;袁波、何建民、谢殿峰、燕苏峰、董峰、李北祥6名同志为股权董事;钱敏、王玉柱2名同志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及其下设4个委员会: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能按照章程和规定,履行职责并发挥决策和监督作用。董事会2019年全年共召开4次例会、1次临时会议,共听取或审议事项90项,形成决议65项。具体为:2月15日召开的二届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23项议案,形成23项决议;6月12日召开的二届十六次会议,听取6项报告,审议17项议案,形成17项决议;8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3项议案,形成3项决议;9月27日召开的二届十七次会议,听取11项报告,审议12项议案,形成12项决议;11月21日召开的二届十八次会议,听取8项报告,审议10项议案,形成10项决议。
2019年,董事会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报告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一年来,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加会议的频次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各股权董事能重点关注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以及股东与本行的关联交易情况;各执行董事能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行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能认真研究决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讨论决策;各独立董事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独立董事存在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或不适合继续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担任委员会成员的董事能够依照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有效履行决策职权,能够对各项议案进行仔细研读并发表建设性意见。
(五)监事履职情况
监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2019年末本行监事共7人,其中:王良成、孙超、渠建春3名同志为职工监事;陈军、周厚法、邵宗明、李臣华4名同志为非职工监事。
监事会全年共召开4次例会,共听取或审议事项37项,形成决议9项。具体为:2月15日召开的二届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5项议案,形成5项决议;6月12日召开的二届十五次会议,听取5项报告;9月27日召开的二届十六次会议,听取11项报告,审议3项议案,形成3项决议;11月21日召开的二届十七次会议,听取12项报告,审议1项议案,形成1项决议。
2019年,监事会以风险管理意见书等形式向管理层提交的意见或建议,如建议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服务“三农”、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增强支农资金实力,深化普惠金融服务,调整信贷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风险管控;落实“主体责任”,即正视问题,增强清收不良贷款的紧迫感;勇于担当,增强清收不良贷款的责任感;集中力量,确保不良贷款清收任务落实到位;加强沟通,确保不良贷款清收形成合力等。这些意见和建议得到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积极反馈,均已得到采纳或列入整改。
2019年,监事会指导内控合规部对本行内控体系架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价。一是加强制度完善,强化制度执行。针对部分内部规章与监管规定不相符,制度评价和完善机制相对滞后问题,应对照监管规定与上级要求,结合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制度薄弱环节,对现有制度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全面修订完善各条线内控制度。二是加强科技信息投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科技系统能够涵盖全面风险,并和业务部门配合,建设能够涵盖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相关的信息系统。三是强化全面风险全流程管理。初步建立起 “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为特征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强化系统科技支撑,通过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过程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障。
(六)2019年度经营管理层成员履职情况
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基本情况:2019年末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共4人,其中:李艳明同志为行长,程言敬、秦义伟、王欢三名同志为副行长。
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经营管理层在总行党委、董事会的领导决策下,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发展定位,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改革创新,防范信用风险,提升发展质量,各项工作保持稳中有进,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取得一定成效。全年积极贯彻国家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有效应对市场变化,着力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各项业务持续发展,经营成果符合预期。
本行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的要求,建立薪酬与效益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制定《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2019年绩效综合考核办法》,通过办法制定了各岗位合理的激励政策及其程序,进一步深化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分层分类的员工考核体系,增强合规和风险意识,加大违规问责力度与考核兑现。
五、年度重大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四)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五)报告期内,获得荣誉情况:
1、丰县农商行党委被省联社党委评为“江苏省联社党委优秀创新案例单位”
2、丰县农商银行在省联社2019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考核评定中,荣获“风险控制考核优胜奖”、“存贷款增资考核鼓励奖”;
3、丰县农商银行在“新征程、新标杆、新跨越”电子银行专题竞赛中荣获综合奖“二等奖”,被省联社授予“全省农商行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标杆单位”称号;
4、丰县农商银行2019年各项存款增幅在全市农商行排名第一位;
5、丰县农商行被徐州市银行业协会评为“徐州市银行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6、丰县农商银行被丰县县委县政府评为“2019年度农业农村暨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
7、丰县农商银行第一党支部被中共丰县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8、丰县农商银行妇联、后督中心分别被丰县妇女联合会评为“优秀妇联组织”、“三八红旗集体”;
9、丰县农商银行安全保卫部被徐州市公安局评为“2019年度徐州市公安局安全保卫先进集体”
10、丰县农商银行西城支行被中国银行业协会评为“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三星级网点”。
六、其他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无虚假和隐瞒事实情况,并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信息披露范围及方式
信息披露地点:本报告在丰县农商银行官方网站及股东大会会场予以披露。
网址:http://www.fxrcb.com.cn
披露对象:全体股东及社会公众。
发布日期:2020年4月30日。
附件:
1.丰县农商银行2019年度审计报告
2.丰县农商银行2019年资产负债表
3.丰县农商银行2019年业务状况表
4.丰县农商银行2019年利润表